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

Into the Wild ─ 唯美的旅人




1992年秋天,美國阿拉斯加曠野的一輛142號廢棄公車裡,被發現一具年輕男性的屍體,他的名字是克里斯多福‧強森‧麥克肯多斯(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),時年24歲。


啃書速度如牛步的我,看過電影Into the Wild後,竟然在幾天之內讀完了其原著《阿拉斯加之死》。這是關於美國一個大男孩走向生命終點的旅程,看書的同時,好幾次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惋惜和嘆息,像是有什麼東西哽在胸口,好悶、好難受,卻哭不出來,直到最後一個章節,克里斯的爸媽搭乘直昇機到兒子死去的地方,看孩子的靈魂究竟是在何處得著安息,我的淚水才終於釋然。

我們都有過夢想,但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放下一切去追尋,我們都有過疑問,但不見得認真探查。在電影一開始的時候,YC問我會不會想像克里斯一樣到處流浪,我的回答是:如果我是男生,我會。

開始閱讀以後,我發現我從未像這樣投入一本書的角色,或許因為覺得自己有些人格特質和書裡主角克里斯相仿,例如他排斥物質、逃避文明,我想到自己很小的時候曾經有過短暫的共產思想,我疑惑為什麼人要拼命賺錢,為什麼不乾脆安排每個人做該做的事,然後把錢放在一個地方(小時候的想像是電話亭)有需要的人就去拿,只取所需,世界就不再有偷、搶,也不必汲汲營營。國高中時,從國文課上認識了陶淵明,從此這個閒雲野鶴般的隱士,成為千餘年後一個少女心中的偶像,當時我將隱居視為人生中最大的夢想,每本課本的封面底頁都寫上「願作山林閒散客,學得白雲逍遙身」這是我當時的座右銘,甚至還常寫詩以表心志。「縱逸山林間,濯心一線涓,清泉湧沁涼,悠然比神仙。」

另外還有一點最讓我驚訝的是,在書中克里斯的爸爸形容他「不肯花時間學習小技巧」,我也是這樣的人,就拿攝影來說,我知道基本原理,我懂構圖美學,但我從來不願意花時間去鑽研更多讓攝影技術更臻進的方法。還有,他也是水瓶座,也許我們真的比較容易離經叛道。提這些我和他類似的點不是硬要扯上關係,我當然沒有他的聰穎智慧與勇氣,和高尚的道德觀,提這些只是想說,因為這些小小的共通點,讓我更深、更有共鳴的進入這本書,跟著作者細緻的描述into the wild,一個一樣讓我心神嚮往的地方---阿拉斯加。

我只在一個人獨處的時候閱讀這本書,背景音樂是馬修連恩的「狼」或是Into the Wild的原聲帶,這讓我更能進入書裡的情境。我開始把自己想像成是克里斯,拋下優渥生活,進行一場心中的偉大冒險,我在心裡仔細描繪書中旅途所見景物的影像,咀嚼他和一路上所結識朋友的對話,經由文字我可以感受到他旅途中的興奮,和他完成這個神聖冒險的決心,然而當我投入其中時,一直隱隱擔心的卻是途中的孤獨與恐懼,但書中從未提及他在荒野的孤獨和恐懼(也許是因為克里斯留下的零散日記對於這些情緒隻字未提,所以作者以很客觀的中立態度寫下此書,並未妄自下評斷)。

我卻發現,曠野中的孤寂是我所恐懼的,我想到西羅躺的問題,如果是我,我會想這麼做嗎?現在我的答案是:如果我是男生,在有人煙的地方流浪,不成問題,那如果是曠野呢?如果是完全沒有人煙的地方呢?我想就算我是男生恐怕也不敢吧!我喜歡大自然,但有時候我覺得大自然是很無情的東西,它早就在那裡屹立了億萬年,不容動搖,不會為你改變什麼,它很美,但它也是高傲、不可侵犯的;有時候它甚至是邪惡的。我心裡一直有個畫面,那是國中畢業旅行住在溪頭的一天,天沒亮我就醒了,於是一個人躡手躡腳跑到窗邊想看看破曉前的山景,當我推開窗戶的那一刻,嚴重的被眼前的景物給嚇到了,因為天還沒亮,林木不是想像中的蔥鬱,而是一大片的漆黑,他們像一群坐大的惡魔盤據山頭,被風吹得搖晃的枝頭像是伸手要抓我,而樹葉被吹響的的颯颯聲,教人聽得心慌。白天的大自然總是優雅美麗,但是夜晚來臨,就教人畏懼。於是我在那些章節裡,不斷想像克里斯在杳無人煙的大沙漠、在極地、在科羅拉多河谷...是怎麼樣一個人度過一次又一次的黑夜,越想,我就越害怕。

也許他的心靈早已經超脫了恐懼,或者他也不在意死亡。他最後在空白書頁寫下:「我已過了快樂的一生,感謝主。再會,願上蒼保佑所有的人。」我想他是在媽媽親手縫製的睡袋裡滿足的離開,畢竟在他年輕的生命中,上演的奇妙歷險已經夠精彩,而他所要探尋的,已然解開。

『曾經由餓死邊緣被救回的人卻表示,瀕臨死亡之際,飢餓消失了,可怕的痛苦解除了,折磨由崇高的幸福感所取代,一種鎮靜的感受,伴隨著超凡的澄澈心靈。如果克里斯曾體驗到類似的喜悅,就足堪告慰了。』 Jon Krakauer‧《Into the Wild》

1 則留言:

YC 提到...

這大概是有始以來
妳看的最快的一本書了吧 :p

一個人的山間晚上
是真的挺恐怖的